鹽城市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萬源化工地塊拆除工程
評標結果公示
招 標 人:鹽城市新洋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工程名稱:鹽城市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萬源化工地塊拆除工程
1、中標候選人排序情況:
序號 | 排序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單價 (元/㎡) | 項目負責人 |
1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江蘇耀天建設工程 有限公司 | 36.16 | 李亞美 |
2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江蘇燕棲良居建設 有限公司 | 36.16 | 成靜 |
2、廢標情況
序號 | 廢標單位 | 廢標原因 |
1 | 江蘇邁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社保不符合要求 |
2 | 江蘇順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企業資質證書未加蓋發證單位公章 |
3 | 江蘇長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企業資質證書未加蓋發證單位公章 |
4 | 江蘇茂銀建設有限公司 | 投標保證金不符合要求 |
5 | 鹽城新上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投標保證金不符合要求 |
3、對以上評審結果如有異議,請于2023年10月20日18:00時前向書面方式向代理機構提出(電話:0515-88221721)。
4、投標保證金退還
4.1以現金形式繳納的保證金,評標結果發出后,請未中標的投標人,授權委托人攜帶本單位紙質開戶行及賬號到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1718童女士辦理退還投標保證金事宜。
4.2以銀行匯票及銀行保函形式繳納的保證金,評標結果發出后,請未中標的投標人,授權委托人攜帶介紹信及身份證原件(開標授權委托人無需攜帶介紹信)到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1號窗口徐女士處,領取紙質匯票和保函。
4.3有投訴(異議)的項目,中標候選人及異議人(投訴人)投標保證金在招標項目簽訂合同后予以退還。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的,投訴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招標人直接扣減相應數額,確認應予退還保證金的數額,并經監管機構存檔后,辦理退款手續。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標保證金的,由開立保函的機構根據招標人通知要求,支付保函中相應的數額給招標人。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以銀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標保證金的,由開立保函的銀行根據招標人通知要求,支付銀行保函中規定的數額給招標人: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履約擔保。
(3)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
鹽城市新洋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