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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計生法作出五處修改,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明年起施行
據新華社電中國人迎來歷史性時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昨日以157票贊成2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決定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決定還明確,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意味著,無論是生育第一個孩子,還是第二個孩子,均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
此前,在提交審議的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中規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在審議過程 中,有常委會委員提出,這一規定不夠清楚,容易理解為只有生育兩個子女的才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因此,修改決定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
決定還提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 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決定規定,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同時,將第三十六條第三項中規定的法律責任中刪去“實施假節育手術”行為。
熱點解析
再生育需地方規定 不再鼓勵晚婚晚育
據新華社電 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回應了人口計生法修法的相關熱點問題。記者也就公眾關切的幾個焦點問題作了梳理和探究。
1 社會撫養費還收?
現行計生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即通俗所指的“超生罰款”。在此次修法過程中,此規定被保留。
“二孩放開之后可能有人違規生育三孩、四孩等,社會撫養費就是針對這些人群征收的。”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吳有水說。
目前各地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區別很大,這也給基層的實際運作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吳有水表示,修改決定中提出,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以法律形式明確計劃生育法執行過程中有利于相對人原則,這是一大進步。”
2 什么情形可再生?
修改決定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介紹,人口計生法修法中將再生育的有關規定授權給地方人大或其常委會進行決定。此前,各地對于再生育情形的規定有一定差異,主要是針對再婚家庭、病殘兒家庭等。要依據相關規定,經過批準之后才能允許再生育。
“現在我們正結合各地在再生育管理當中的一些相關規定,認真梳理,加強指導,希望地方在修訂地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過程中,能夠將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確規定。”張春生說。
3 代孕到底禁不禁?
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中“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引起社會爭議。在最后表決通過的決定中,并沒有將“禁止代孕”寫入法律。
張春生解釋說,在修正案草案中增加這一內容,“主要是因為目前在代孕以及買賣精子、卵子這些方面,雖然有兩部部門規章,一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 法,二是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但是畢竟考慮到部門的規章位階比較低,在非法的這些交易活動當中,相關人能夠獲取很多暴利,老百姓在這些方面不是非常了 解。”
“表決以后,這部法律當中沒有涉及關于代孕的相關條款,但是我們會繼續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加強對這個領域的管理,予以規范,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 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張春生說,衛生計生部門還進一步地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公 民的合法權益。
有專家認為,對于那些想要二孩卻不具備生育能力或不愿自己生育的家庭,放開收養政策通過收養孤兒更具有可行性。現行收養法規定,要收養兒童,收養人必須無子女,并只能收養一名子女。隨著全面二孩政策實施,相應的法律也應該作出修改。